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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算交通肇事逃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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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2654什么是编号?

我这算交通肇事逃逸嘛?

昨天早晨,我车与电瓶车相擦(大家都正常行驶),当时我不知情,我从左后视镜看见没什么就走了,大约行驶了50米,从车内后视镜看见有人倒地,就掉头回到案发地(靠边停车),下车忘记带手机,就让路人帮我报警,交警也拍照了,算我全责,送到医院,经查牙齿破损3颗,左脚拇指骨折(正住院)医药费都我垫付的,这算逃逸吗?但受害人,硬说我逃逸,求详解!感激不尽!

咨询者:郭慧俊...江苏
[咨询时间:2011-09-22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09-22 23:12
张留安
你说的情况不算逃逸。事故发生时你没看到,发现后及时到现场,并积极救助伤员,交警队也不能按逃逸处理。

回答

2
舒胜来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01099219
积分:169
]
回答时间:2011-09-22 23:08
舒胜来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您的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1-09-23 00:21
刘建平
不属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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