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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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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2293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2008年,我从平煤集团一矿调到平煤梨园矿,期间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在河南理工大学委培脱产学习。

签订协议是,在此期间,单位交纳三金,每月生活费450元。

因为不在梨园矿单位,每月生活费450元都打在工资卡上,临近毕业回到单位,才发现医疗和养老两项保险金,单位在此期间没有交纳。

原因是梨园矿把我当初转到那里的养老保险交割单丢失了,到现在也没有补出来。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fa281414河南
[咨询时间:2011-09-2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胜利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7125617
积分:924
]
回答时间:2011-09-22 08:40
张胜利
单位应该补交;否则申请仲裁。
李芳芳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949022050
积分:626
]
回答时间:2011-09-22 10:38
李芳芳
可以先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9-23 06:55
丁光华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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