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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所有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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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2182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子所有权的问题

我和我老公在重庆老家买的房子,房子是居民点的形式,不是商品房。

因为我的户口没有在他们那边,所以现在填不上我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是否可以做个公证,证明这个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以后有什么纠葛,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补充说明:
是结婚以后买的,但是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如果不做公证,现在新的婚姻法不是说房产证的名字写的是谁的就是谁的房子吗?
咨询者:fa281253重庆
[咨询时间:2011-09-2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艳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1176320
积分:1671
]
回答时间:2011-09-21 16:53
陈艳
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另作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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