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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扶养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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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2061什么是编号?

孩子扶养权分配

儿子三周半,离婚后扶养权如何定夺?

咨询者:fa281114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2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9-21 12:07
郭军
你好!

协商不成起诉争夺抚养权,法院会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对孩子成长有利一方,因此需要尽量搜集证据证明由自己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09-21 14:21
杨长喜
1、协商解决;
2、通过诉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规定处理。
王华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156836
积分:1741
]
回答时间:2011-09-21 14:24
王华伟
您好依据对孩子成长、健康为有利条件。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09-21 16:16
阎书波
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谁抚养,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这是一个判断的问题。Q Q1508661101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9-21 20:59
赵江涛
您好:
要看案情。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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