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否与购房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一致
2010年7月购买一套期房,2011年12月底交房,这中间出现很多问题,一个就是用电居然是商用电,,买房的时候没有说明,购房合同中也没有写明,为这事,业主进行维权行动,惊动了电视台和工商局,但开发商置之不理。
第二最近要交房了,去看过房子,房内结构居然和商用房室一样的,屋内天花板上全部布满了消防喷淋装置的管子。
第三买房的时候承诺,一层楼12户人家,其中两户九十平方以上的住户与其他十家三四十平方的小户型人家是隔开,而且不共用一张电梯的,现在根本没有隔断。
想请问这个打官司的话,胜算是不是很大,是不是出了退房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希望律师可以具体给我说说扫盲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