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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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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1698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岳父已去世十年,去世时留下一老房子,老人有一位为他农村里所谓指路的侄儿和三个女儿,五年前侄儿起草了一份证明,证明的内容是两个女胥自愿把房子让给老人的侄儿并且两个女胥在证明上签了字,现在房子因拆迁要分钱。

侄儿想自己要这份钱。侄儿想自己要这份钱我想咨询一下这两个女胥签字的证明在法律上能起效力吗?在法律上这钱应该怎样分配?

咨询者:fa280682山东
[咨询时间:2011-09-2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9-20 10:49
于柱
有些瑕疵,但是只要能证明得到其女儿的授权就有效
马骏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5810303996
积分:6747
]
回答时间:2011-09-20 13:32
马骏
三个女儿呢!都具有继承权。该证明不具法律效力。
汤红艳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5805377556
积分:2318
]
回答时间:2011-09-20 14:26
汤红艳
老人的三个女儿才是继承人。可以主张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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