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因事故住院抢救,经过努力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医生说病人已经脱离危险,可以转入普通病房,但需要先交齐重症病房的费用,否则就要一直在重症病房里,重症病房一天要三四千,而普通病房一天只要几百,为了这件事家里人都在凑钱,可还是不够,希望院方能多宽限时日,可这样拖着谁也扛不住啊,我想请问下,医院这种做法有没有问题?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