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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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万律师
现有一房屋纠纷向您咨询,地点为北京朝阳区。
家庭关系如下:公公、婆婆(婆婆拆迁前已过世)
三个子女:大儿子一家(丈夫、本人及女儿)、二儿子一家(已离婚,女儿随父亲)、大妹妹(单身未婚)
拆迁前一家人居住在一间三室一厅房屋内,除本人女儿外其他人户口都在此房屋下。2008年房屋拆迁,回迁优惠给予两套两室两厅房屋(购房款大儿子、二儿子未出,当时由大妹妹交钱,但钱是她自己的还是老父亲或别人的不清楚,共计约30余万元)。当时交钱时本人丈夫与二儿子一家想进行阻拦但未成功。
在拆迁完而新房未建成期间大妹妹带老父亲单独居住且不让探视。
现房屋已建成且将要下发房产证。两套房屋户口登记为房主为大妹妹,与二儿子女儿一间,另一家房主为老父亲与本人丈夫与本人及二儿子一间。
现想向您咨询:
1. 由于在物业登记的都是大妹妹名字,房产证下发后她能否变卖房屋。据了解回迁房5年以后才可买卖,但我们其他家人想避免此现象的发生。且老父亲被她带走,如立下遗嘱将另一间房屋让大妹妹继承,则我们将无处可住。
2. 我们是否有权以当初房屋分配不合理为理由申请重新分配。
3. 现在这种情况我们是否有居住权,大妹妹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在办理买卖手续上如没有我们签字认可是否可以进展下去)。
另本人还了解到是否可以到房屋管理局等地对居住权进行认证之类,可以确保我们的居住权。
以上问题向您请教,如有表达不清之处指出,我将进行更正,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