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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损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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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1388什么是编号?

利息损失问题

律师,您好!我于六年前存款时被营业员劝说存了教育储蓄,且是一次将现金存入,但并未被告知到期若没有学生在读非义务教育学校证明就会按零存整取计息,而是以为到期即使没有证明也会算定期存款,只是不享受免利息税优惠而已。

现在将存款取出后才发现,除无免税优惠外,利息没有按存折上的五年定期利率计算,而是按当年零存整取利率算的,比按定期算少了许多。

现在我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fa280339山东
[咨询时间:2011-09-1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9-19 14:30
陈晓云
由于营业员未完整告知你权利义务,导致你选择了这种业务,由于产生的损失,你有权要求赔偿。 由于营业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营业员行为后果归储蓄机构,因此你有权要求储蓄机构赔偿你的损失。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赵景宽律师
[地区:河北-衡水市
手机:13903185791
积分:304
]
回答时间:2011-09-19 14:43
赵景宽
你可以找储蓄银行沟通,争取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可打该行的投诉电话解决,实在不行,只好通过诉讼解决。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9-20 10:30
于家亮
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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