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目前该房产开发商还未交房,预计要到今年年底才会交钥匙,房产证据说要到两年后才能有。
我朋友不太懂,私下跟一手业主签的协议,有两个中间人,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处说我朋友的交易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但我朋友已经付了百分之80的房款,剩下百分之20的房款过几天也会付清,到时我朋友只会拿到一手业主开的收据和一手业主跟开发商签的合同。
这种情况下,我朋友对此房产的合法权益怎么保障,还有什么补救办法吗?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