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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欠条人用与身份证名字不同所打欠条应如何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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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098什么是编号?

打欠条人用与身份证名字不同所打欠条应如何追讨...

你好;现在就是状告主体没对,很糟糕。你好;现在就是状告主体没对,很糟糕我方当也不知道他是用与身份证音同字不同的假名字打的欠条。

我地方法院也未去调查。我地方法院也未去调查一审就判决我方胜,对方缺席判决。

一审间对方就提出管辖异议。一审间对方就提出管辖异议我方生产销售货物对方[欠款方]法律上管辖权在我地方法院还是对方地方法院。

咨询者:fa110194重庆
[咨询时间:2009-11-2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24 22:28
魏国鹏
法律上管辖权是这样规定的,民事案件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不是根据是在货物销售方还是欠款方所在地进行管辖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24 22:29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对方只提出管辖异议的话,即其认可名字音同字不同的事实,还是较有利的,否则,其若不加理睬,待你方去执行时,被执行人不存在就可以了!2、至于管辖的问题,在上一个咨询中已解答,你方是售货物给对方,就涉及合同在你方还是对方的所在地履行的问题,既然一审都判决了,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也应当是由法院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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