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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欠条人用与身份证名字不同所打欠条应如何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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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097什么是编号?

打欠条人用与身份证名字不同所打欠条应如何追讨...

你好,可现在我们就是用欠条上的假名[与真名音同字不同]起诉的,出现问题1,对方以我这没这个人为由不到庭。

2,存在状告主体不存在。2,存在状告主体不存在法院判决我方胜也得不到钱。

3。3我方生产销售货物给对方[欠款方]管辖全在我方地方法院,还是对方地方法院。

...

咨询者:fa110194重庆
[咨询时间:2009-11-24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24 21:55
魏国鹏
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应该起诉打欠条的人的真实的名字。只要是本人的笔迹,就须偿还,如拒绝偿还的话,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法律规定债务应由出具欠条的人偿还,只要你知道是谁打的欠条就可以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24 22:04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此种情况下你只能撤诉,再以被告已确定的身份证姓名起诉,对方当庭否认签名,则对签名申请笔迹鉴定;该案的管辖应为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而合同履行地要由交货地点来确定,你方代办托运,则你方为合同履行地,你方承担运费,则合同履行地在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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