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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议书私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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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0964什么是编号?

关于协议书私了的问题

因为与人发生争执,错手伤了一名小孩。因为与人发生争执,错手伤了一名小孩一个星期后经过医院检查已完全恢复。

病历卡已复印。病历卡已复印已赔付了营养费和医药费,但是由于事发时写下的协议书中有(因此事件所产生的后遗症由双方协商解决)这样一句。

对方现在又提出其他要求,请问应该如何解决。对方现在又提出其他要求,请问应该如何解决本人上海南市区。

咨询者:fa279903上海
[咨询时间:2011-09-1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9-18 08:08
魏国鹏
受伤的小孩经过医院检查已经完全康复,这样是不存在后遗症的问题,你已经依法赔付了营养费和医药费,对方也已经接受了这个赔偿方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一次性结束了。你们在协议中约定的“因此事件所产生的后遗症由双方协商解决”,这句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是否有后遗症是签订协议的时候司法鉴定决定的,当时孩子的伤情没有经过司法鉴定出现伤残的情况,现在对方主张孩子的其他要求,在法律上可以认定现在的伤情和你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你有权拒绝赔偿,法律不会支持对方的请求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孙元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8818371
积分:2572
]
回答时间:2011-09-18 08:07
孙元
损失和受伤存在必然关系的,需要赔偿,比如看病的费用、手术费用(仅限于该伤情)。其他没有因果关系的赔偿可以不用支付。协商解决不是说都同意赔钱。还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希望对我的回答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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