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2月购买正在建筑的楼房,并且交首付款十万元,合同规定2011年7月交房,可是至今楼房未竣工,因为没有住房就耽误了我结婚时间。
现在已经延期2个多月了,请问违约金要怎样计算?(合通只说违约赔偿,没有一定的赔偿标准),请问国家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