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09年11月份结婚,因年龄还小、所以没办理结婚登记、也没取得结婚证,只是双方父母的同意;所以设了酒席、我也给女方父母交了2500元的礼钱。
但由于家里贫困,女方和我生活半年后不愿和我在生活,常无礼取闹并以我殴打为油、回到娘家,我曾多次和女方父母请求,可其父母也不同意让其女儿在嫁给我,也拒绝退还2500元的礼钱。
虽然事情已过了半年,可我还是不满意、时间长了不知还能不能说;也不知如何说服对方才肯退还2500元的钱。
所以特向律师您请求、望您能帮助我想办法,让其退还那些钱。
还请问您:有没有必要到法院起诉,时间久了,起诉还有效吗?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