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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该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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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988什么是编号?

医药费该谁拿???

你好我想请教个问题 我父亲在一家私企上班 在班上工作时突然感到不舒服 他们单位在给送到家楼下的时候晕倒了 他们给送到医院经诊断后是脑血栓 我父亲在工作期间他们并没有签劳动合同 请问这个住院费该谁拿 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110041辽宁
[咨询时间:20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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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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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22 19:35
魏国鹏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你父亲是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有义务为你父亲办理医疗保险,没有办理的话,你父亲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单位来承担。
2.单位没有与你父亲订立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父亲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这样也可以解决医疗费的问题.
魏国鹏律师于 2009-11-22 19:3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林勇柱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0929106
积分:1084
]
回答时间:2009-11-22 19:46
林勇柱
公司应当承担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1-22 19:47
牛国荣
你父亲应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此次的得病费用应该由医保报销,单位没有缴纳医保的情况下,由单位按照医保的范围进行赔偿。
董方伟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0977442
积分:140
]
回答时间:2009-11-23 04:11
董方伟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您父亲的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2. 您父亲的住院费等恐怕要自己负担,因为目前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中,尚无员工以单位没有缴付医疗保险为由可主张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的规定,仅是行政机关有权对此进行行政处罚;
3. 单位没有和您父亲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或第7条规定,您父亲有权向单位主张自用工之日起算的每月双倍工资;
4. 根据劳动部规定,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前且医疗期内,单位应继续发给您父亲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
5. 您父亲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劳动部规定,医疗期满后您父亲不能继续工作,劳动合同可予解除,但单位必须依法解除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张兆芹律师
[地区:黑龙江-鸡西市
手机:13069818456
积分: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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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09-11-23 11:10
张兆芹
1、医药费自己承担。因为《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反之不是工伤,故应自己承担。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应视为劳动关系存在,另外工作一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3、单位未办理医疗保险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未尽法律义务的责任。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1-23 15:20
.(1)单位没有与你父亲订立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2)你父亲应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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