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跟乙方签注8年的商品楼合同,但因为租金过低的原因,本人想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吗,程序应该怎样走,最重要一点是,合同上面没有写明违约要赔偿的金额是多少,是写了甲乙双方协商,对我们甲方来说,这种纠纷会比较麻烦吗?麻烦律师们帮我解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