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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法律是佛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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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9698什么是编号?

理解法律是佛正确

《征管法》第6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的,【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由以上规定可知,“如构成抗税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税务所就不应再对纳税人罚款”。

而兰沃税务所既对本人进行了罚款,又追究了我的刑事责任,显然其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24条之规定】。【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24条之规定】行政机关相对人的某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或者说行政机关相对人的行为违反了一个行政法规时,只能有一个行政机关作出一次处罚。

咨询者:fa278422山东
[咨询时间:2011-09-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9-13 23:12
刘子若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9-14 14:27
于柱
税务所不能追究你刑事责任的,没有这个权力,再说罚款和刑事处罚也不是同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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