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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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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9621什么是编号?

追债问题

去年和一个朋友做买卖,总三万多,未合作有口头协议,货到付款,不然不要做了,结果对方答应了,买卖做完,款项款付清,只付1万多,后来总以各种理由未能付清,今年居然消失了,对方现在不见,我没有欠条,但有电脑记录还款时间与款项。

对方住址也清楚,那是他父母的住址,那套房产应该是他父母的。

请问我应该如何用法律追还余下的欠款。请问我应该如何用法律追还余下的欠款还差二万四。

麻烦大伙帮忙想一下办法。麻烦大伙帮忙想一下办法现在应该无法补欠条,因为人都联系不上了。

咨询者:fa278348广东
[咨询时间:2011-09-1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9-13 16:06
魏国鹏
你们的口头协议是真实的,是合法生效的,你的债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你的电脑记录显示的还款时间和数额可以证明你的债权是存在的,可以做为你的证据使用。
现在对方恶意躲债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你调查对方的下落,待警方找到其下落时,你再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偿还你的债务。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广康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600018821
积分:334
]
回答时间:2011-09-13 16:12
陈广康
能证明(最好有书证)其欠款,能胜诉。
管东平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5800003750
积分:2134
]
回答时间:2011-09-13 17:17
管东平
最好有证据能证明欠钱的证据,发货单或者其他证据。------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9-14 10:59
吴君瑜
1、收集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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