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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958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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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一个表妹,前一段时间交了一个男朋友,感情挺好,都买房准备结婚了。

两个星期前表妹肚子疼,当时给他男朋友打了电话,男方马上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查出得了卵巢囊肿,当时男方以家属的名义签了字,马上作了手术。(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是表妹自己出的。)表妹住院期间男方母亲和男方对表妹照顾有佳,表妹很庆幸,以为找到了一个好男人,下半辈子有了依托。可是没想到表妹出院后,男方立刻变了脸,电话也不打一个。后来男方母亲向我表妹家提出分手。 表妹很受刺激,本来手术后身体上已经很痛苦,听说男方要分手更加受了刺激,茶不思饭不想。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可以诉诸法律向男方请求精神损失费吗?

咨询者:fa109982天津
[咨询时间:2009-11-21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21 16:40
刘家人
1 。依据法律规定,不应该支付精神损失费。
2 。可以请求赔偿。
3 。聘请律师参加。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21 16:50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赔偿基于侵权,该男并未侵害表妹,法律上不会产生赔偿责任;法律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其不能调整全部的行为,本事件如果有必要也应是道德行为规范调整的范畴;此时家人应多加开导,而不要一味地想找该男的不是,只能会更加加剧这种痛苦!
陈奉国律师
[地区:山东-淄博市
手机:15853359646
积分:312
]
回答时间:2009-11-21 16:52
陈奉国
不可以,不符合法律规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21 16:56
魏国鹏
因为你表妹和男方还没有登记结婚,男方还没有法定的义务,虽然你表妹手术后的境况很值得同情,但是无法用法律的手段强制男方不离开你表妹,要求精神损失,很可惜,没有法律依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江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982893232
积分:15673
]
回答时间:2009-11-21 18:00
刘江
以上意见很好,支持。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1-21 18:24
牛国荣
不能要求男方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有属于投资的财产是可以要求返回的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1-21 20:40
(1)你表妹手术后的境况很值得同情,该男并未侵害表妹,法律上不会产生赔偿责任。
(2)不能要求男方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
田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141233918
积分:4497
]
回答时间:2009-11-21 21:56
田军
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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