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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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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9480什么是编号?

房屋过户

我的岳父死后将棚户区的房子留给我和妻子,因为我们尽了主要赡养负责,其他子女也同意此事,棚户区的房子是2010年12月份进户的,房票还没办不来,抚顺这边规定棚户区的房子5年之内不能买卖过户,我现在怎么办呀?我想把这个房子改成我儿子的名子,行不?

咨询者:fa278178辽宁
[咨询时间:2011-09-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9-13 10:22
贾金勇
不行。
源朝君律师
[地区:辽宁-阜新市
手机:15141825567
积分:6203
]
回答时间:2011-09-13 11:53
源朝君
不可以,你可以与其他继承人达成协议,他们签字明确表示放弃权利,五年后再办理过户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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