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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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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9096什么是编号?

宅基地使用权

我大伯1993年离开,现2010年回来(现在没有土地)在这17年期间户口没有,请问下,他以前的宅基地(没有房子)属不属于他的。

咨询者:fa277747江苏
[咨询时间:201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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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张晓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265981
积分:2138
]
回答时间:2011-09-11 14:16
张晓宏
没有本村户口不属于村集体成员,不能拥有宅基地。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9-11 16:13
魏国鹏
我国实行一户一宅的土地政策,一个户口只有一个宅基地,没有户口是没有宅基地的,也就是说宅基地是属于本集体组织成员的,你大伯离开了,他的户口不再属于这里的,宅基地自然也就不属于他的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6
]
回答时间:2011-09-12 23:29
刘建平
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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