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4月末开始在一家工艺品商店上班,前几天因为在顾客面前让老板觉得下不来台,就说要解雇我,结果我一气之下就走了,我工作了这么久也没有签过合同,也没有保险,发工资的时候也什么凭证都不给,我想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维权么?我可以要求赔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