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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 万一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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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8458什么是编号?

婚前财产公证 万一离婚怎么分

我现已领证结婚,但没有办酒水 女方要求买房结婚,于是我小房换大房花了200多万购买了现在得房子,房子在装修还没有办下房产证,女方嫁40万要求把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 于是准备写上他的名字 房产证上有我和我父亲和我老婆的名字,现在女方要求公证他们家出的40万说万一不好了女方拿回40万就可以了 房子女方分不到 我想请问新婚姻法是否有这种说法 公证应该怎么公证对我有利。

咨询者:fa277067上海
[咨询时间:2011-09-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1-09-09 09:38
韦渊卿
这样写对你有利,公证不公证其实都行,只要女方明确表示一旦离婚,女方只拿回40万元购房款以及相应增值部分款项,房屋归男方所有即可.如果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你们这种情况没有具体规定,只是说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只能登记子女一方的名字,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系子女个人财产.
张向锋律师
[地区:上海-虹口区
手机:15921939500
积分:3480
]
回答时间:2011-09-10 22:42
张向锋
无需公证。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出资情况,及以后分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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