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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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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合法吗?谢谢,盼复
待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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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823
什么是编号?
这样合法吗?谢谢,盼复
物业公司把公共设施出租,如门卫出租变成超市,变电站出租变成学校,并把租金占为己有,这样做合法吗?这些租金应该怎样处理?
咨询者:
jiqimao1...
河北
[
咨询时间:2009-11-19
悬赏分:
20
解答数:10
剩余时间:已过期
]
回答
共
10
条
苏村野
律师
[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
2009-11-19 06:5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公共设施改变用途进行经营须经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同意才可以;2、所得租金,扣除基本费用后,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唐康
律师
[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
2009-11-19 07:15
不合法。租金应当归全体业主。
杨波
律师
[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8601053991
积分:1204
]
回答时间:
2009-11-19 07:42
不合法,租金应该归业主共同有。
殷国丰
律师
[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
2009-11-19 09:11
不合法,改变公共设施用途应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租金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你们可以起诉物业公司
王海涛
律师
[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3864672809
积分:284
]
回答时间:
2009-11-19 09:14
该租金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律师
[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
2009-11-19 09:26
(1)不合法,改变公共设施用途应经过全体业主同意。
(2)租金应该归业主共同有。
(3)你们可以起诉物业公司
牛国荣
律师
[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
2009-11-19 09:40
物业公司进行相关变动时必须取得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认可同意,否则是违法行为。产生的租金利益应该归物业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共用
牛国荣律师于 2009-11-19 10:0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律师
[
地区:
手机:
积分:532
]
回答时间:
2009-11-19 09:42
1 不合法,改变公共设施用途应经过全体业主同意。
2 租金应该归业主共同有,扣除基本费用。
范占果
律师
[
地区:上海-闵行区
手机:13564601210
积分:219
]
回答时间:
2009-11-19 09:48
租金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魏国鹏
律师
[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
2009-11-19 11:29
物业公司擅自变更设施使用用途,侵犯了业主的利益,是违法的,业主可以要求返还租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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