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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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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8207什么是编号?

意外伤害赔偿

2011年4月8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我与同事王余峰路过佛山华浔品味装饰公司活动现场(活动地点:保利水城中厅)时,因其公司广告牌没有固定,突然倒下砸伤我,至使我胸椎(t5,6,7)压缩性骨折。

我走法律途径的话应该做些什么?

咨询者:fa27680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9-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9-08 11:32
吴君瑜
可以向其所有者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管东平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5800003750
积分:2134
]
回答时间:2011-09-08 16:09
管东平
可以起诉此公司侵权,由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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