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4委托北京x分公司,对我家进行装修,签合同前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在装修过程中出现一些质量问题,腻子没有刮平,粉刷被稍微堵住的没刷,防水现在倒流,墙面倾斜扭曲等问题,我们去找装修公司协调,他们说房子原来就是那样,没有办法。
我也就没把最后尾款扣押,想等他们解决在给。我也就没把最后尾款扣押,想等他们解决在给现在他们请安装门的人要强制拆除我们家的门,当时门是装修公司人员说必须由他们代购,否则不予装修。
我们给了门款80%,剩余因为装修质量问题没给装修公司门款。
时至今日房子也没交工,钥匙我从装修前就给了装修公司,他们说是因为我们耽误的工期。
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