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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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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7455什么是编号?

离婚诉讼

两人于2010年5月5日登记结婚,女方2010年6月1日回娘家,分居至今未再联系,女方曾起诉离婚,因无理由法院判不许离婚,现在两人分居一年多,我想起诉离婚,两人无财产纠葛,感情完全破裂,但女方不露面,我的离婚诉讼该怎么写?

咨询者:fa275895江苏
[咨询时间:2011-09-06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09-06 10:41
张留安
诉讼请求部分要具体写明要求与女方离婚;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的事实,并写明要求离婚的法律规定。

回答

3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9-06 10:39
贾金勇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6
]
回答时间:2011-09-06 10:43
刘建平
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1-09-06 10:46
路光亮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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