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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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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7434什么是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7月5日租的房子,准备租一年,合同上又写按季度收租金,又写了以后乙方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现在一个季度也没到,昨天收到房东的短信,说我们没有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也就是没有9月5日支付下季度租金,认为我们违约,准备收回该房,不退押金,请问合理吗。

咨询者:fa275872浙江
[咨询时间:2011-09-06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9-06 10:38
陈晓云
1、需要看合同约定是否明确,如合同就租金支付时间约定不明的,不合理。房东违约,你有权追究房东的责任。 2、如合同明确约定,按季度支付租金且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的,则属于你违约,应由你承担违约责任,房东有权据此收回。 押金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的,可退押金。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9-06 10:06
贾金勇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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