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租的房子,准备租一年,合同上又写按季度收租金,又写了以后乙方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现在一个季度也没到,昨天收到房东的短信,说我们没有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也就是没有9月5日支付下季度租金,认为我们违约,准备收回该房,不退押金,请问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