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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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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728什么是编号?

产证办理

情况如下:

我家有一套20几年的老公房,称“联建公房”。

此房目前没有产证,但有土地证,土地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

我爷爷已过失,而我奶奶目前换有老年痴呆证(未经民事行为能力坚定)。

我爷爷共有5个子女。我爷爷共有5个子女现在我爸爸想办理此房的产证,请问要如何才能办理?必须经过我奶奶同意还是其他4个子女的同意?

补充:此公房目前应该是属于国家的,当时国家只需要出1/3的房钱,表示能永久性居住。

但一直没有办理过产证。

补充说明:
谢谢苏律师的耐心解答,另外,请问:1.我们是否要先去公房管理机构办理可进行房地产交易的同意书?
3.“特别程序”是指什么?法定监护人是由谁指定的?该由谁做监护?
咨询者:fa109595上海
[咨询时间:2009-11-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14 19:04
苏村野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首先要该公房可以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要公房管理机构同意方可;2、其次你父亲想将此房办至自己名下,须该房的权利人都同意,即你奶奶与他的另四个子女;3、你奶奶的情况就需通过“特别程序”确认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同时,指定法定监护人,届时,由该监护人进行意思表示即具有法律效力。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09-11-18 22:49
李军
需要所有继承人同意;
你奶奶有可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确定监护人。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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