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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咨询或夫妻财产界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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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7165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咨询或夫妻财产界定问题

因儿子儿媳感情不和,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单独留给儿子。

想留一份公证遗嘱,然后把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份房产不能成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了吗?这样做算是最经济实惠的吗?

咨询者:fa275537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05
悬赏分:
解答数:8]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9-05 15:35
陈晓云
1、可以立遗嘱或生前赠与。 2、遗嘱或赠与都得指明由儿子个人所有、儿媳不享受。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7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9-05 15:32
张龙飞
可以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1-09-05 15:34
赵英菊
是。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9-05 16:09
郭军
你好!

可以做遗嘱公证或者赠与公证,必须明确表示只由儿子一人享有。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9-05 18:58
牛国荣
你的观点是可行的.特别指明只给儿子继承,与儿媳无关.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9-05 22:24
刘子若
可以订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9-06 09:54
赵江涛
可以。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09-06 11:34
阎书波
可以。划算,也可以立遗嘱。Q Q15086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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