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祖父祖母遗传下来一套农村私房,目前房产证书上是我母亲的名字(父亲已经过世)。
我还有一个妹妹。我还有一个妹妹由于房子年久失修将要到跨,我和妹妹商量重新翻修一下。
由于她不想出钱翻修,所以由我一个人独自翻造,我和妹妹谈好条件,经过翻造的房屋今后的使用权,产权归属归我所有,她今后与这个房子无任何关系。
我一次性给付妹妹一定的资金。我一次性给付妹妹一定的资金由于农村房产证上现在不能改名字,为防以后不必要麻烦,我想对这个事情做下公正。
我母亲也同意的。我母亲也同意的我想问一下这个可以公正吗?到哪里去公正?要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