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根据土地法的明确规定“一户一宅”,若你父亲在村里还另有宅基地,则该宅基地的取得就是无效的,反之,有效。宅基地法律是不允许流转的,但由于你父亲实际占有使用该项宅基地已超过十年,即使无效,在拆迁补偿过程中,仍能得到较大的拆迁补偿利益。双方协商未果,可能需通过两个诉讼来解决此问题。
您好!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我是河南平顶山人,再12年前,我父亲为其朋友担保买了本村一户的宅基地,后又找人把跟基扎了,但是他的朋友后因生意失败,其又欠我们4万多元,后无力偿还,把这处宅基地做了抵押,抵给了我父亲,其中我父亲的朋友给我们签订了一份宅基地契约,但是当年房产证没有过户,现在由于本村开发,当年卖宅基地的那户又想把这快宅基地无偿的要回。
经我们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我们现在应该怎样做才能得到妥善解决,请您指教,谢谢!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