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和我的最好的朋友产生了感情,并且发生了性关系。
他们在一起四年后的一天晚上被我发现了。他们在一起四年后的一天晚上被我发现了在我的逼问下他们称认了事实,我当时让他写了了他们在一起的经过。
并让他们都在上面签了字并摁了手印。并让他们都在上面签了字并摁了手印之后我让他给我写了一张十万元的欠据。
还写了一份他们不再往来的保证书。还写了一份他们不再往来的保证书我想问一下这张欠据有效吗?我可以起诉他追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