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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继续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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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630什么是编号?

我可以继续住吗

我和丈夫1992年结婚现在准备离婚 房子是他父亲单位的房改房,产权证是他父亲名字可当时1994年是我们出钱买的。

如果离婚我能要求分我一半吗 ?因为我没地方住我可以继续使用这套房屋吗。

咨询者:fa109379湖北
[咨询时间:2009-11-12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12 10:03
刘家人
1 。可以继续居住。
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可以依法分割。
4 。提供你们出钱的证据。
5 。聘请律师参加。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12 10:05
苏村野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离婚时对该房不能作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分割,所付的购房款可以作为债权分割。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1-12 10:39
牛国荣
你可以要求暂住两年,有证据证明你们出过资可以在离婚时得到出资款的一半。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11-12 12:35
赵井燕
你不能主张对该房进行分割,除非他父亲同意,因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他父亲。就法律而言,该房属于你们与他父亲的共同财产。应当首先通过诉讼进行确权,即确定为共有,你为共有人之一。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12 14:13
魏国鹏
能证明由你们出资买的,就就有权利分得一般,但是需要先到法院起诉要求确权。
目前你有权利继续使用这套住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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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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