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5日,在房山郊游时遇车祸,我坐后排,媳妇开的车,对方全责(交警已认定)
车辆损失修了3万
我是唯一的伤者,左臂骨折。。。在清河999住院,医药费不到3万。。。。
请问:
1)对方(肇事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那些损失(他的车全保险的);
2)我车得残值有没有依据可以计算;
3)定残的,法医鉴定去哪里做,有没有多点的鉴定中心选择。
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