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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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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5704什么是编号?

房产分割

婚房是结婚之前买的,房产证名字是老公他们一家的,婚后还的按揭.房子的主贷人是我老公,现在我们要离婚,老公是否会以工资已平时收入已花完,贷款不是他本人还为由,或者捏造假借条,让我无法分割到按揭部分呢?我的权利如何主张?

咨询者:fa273828江苏
[咨询时间:2011-09-0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桂玲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0082859
积分:615
]
回答时间:2011-09-03 22:02
刘桂玲
你好,证据证明你们属于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答

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9-03 22:08
刘子若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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