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是结婚之前买的,房产证名字是老公他们一家的,婚后还的按揭.房子的主贷人是我老公,现在我们要离婚,老公是否会以工资已平时收入已花完,贷款不是他本人还为由,或者捏造假借条,让我无法分割到按揭部分呢?我的权利如何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