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5月份和朋友一起去买东西跟,跟店主有些摩擦,当时我们就报警了,公安局给调解的, 私了,或不找地方的事,现在3个多月过去了,现在告我朋友轻伤他要5万元,说签的私了书上他当时没有签字!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