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
您好,陈律师,我通过《谁在说》看到您很多期的节目,非常崇拜您。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在2001年购买了一套平房,买房手续有:双方买卖协议、村委会证明、镇政府宅基地过户批示、买卖房屋草契、平谷区地税局契证。(另外我们属于一个乡,不属于一个大队,我是农户,他是非农户,我的老家还有一处平方)。
近期,我想把孩子户口迁至该村委会,村委会及镇政府同意迁入。我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时,户籍办理人员告诉我无法迁入,原因是卖房主户口未迁出。之后我通过该村委会告知原房主将户口迁出,但原房主以户口、门牌号是他的名字为由,不迁走并向我们索要财产,数额不详;并扬言向我要回房子。
现在无法将孩子户口迁入该村委会我该怎么办?房子会被要回去么?要不回去我可以起诉么?如起诉有多少胜诉的几率?请求陈大律师予以作答,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