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之前未用到这一理由的,可以以此理由随时起诉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律师,您好!我和女方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律师,您好!我和女方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法院开了一次庭,判决不预离婚。
因为她坚决不愿离婚,而且她刚好认识庭长,所以这第一次的判决从我向法院提起诉讼到最后的开庭将近花了快两年的时间!现在我就想问一下,离第一次的判决还不足6个月,如果现在我以自己有第三者这个理由向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吗?法院会受理吗?以这个理由起诉对自己有什么不利吗?真心感谢各位律师们能认真回复!现在我真的很头疼,就因为她认识庭长这一关系,她又始终不同意离婚,真不知道第二次起诉能不能判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