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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轻伤协议没写主犯,可是钱大部分是他家人出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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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4853什么是编号?

寻衅滋事轻伤协议没写主犯,可是钱大部分是他家人出了的

甲方:金**,李**,王**等5人,已方:**,大约内容是不再追究上面几人的任何责任,一次性赔偿金额多少,甲乙双方签字有效,甲方:李**,李**父亲。

这样金**是主犯,也出了很多钱,可是下面没他的名字没事吗,到时到法院判金**

他是不是也从轻的,协议已经交到公安了,金**家人也只有复件,为什么另外几个不能出来,砍的人重都能出来。

咨询者:fa272828浙江
[咨询时间:2011-08-30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杨浩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312030139
积分:3045
]
回答时间:2011-08-30 11:59
杨浩
进行赔偿仅是量刑的参考,不能替代量刑

回答

1
柯荣明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5168456779
积分:639
]
回答时间:2011-08-30 22:34
柯荣明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公权力来公诉的,刑事部分是不能私了的
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联系我,手机15168456779,或加我QQ2398490650,也许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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