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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交付后的取暖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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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454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交付后的取暖费问题

今年6月我老公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当初和房主进行了一些水电气费的确认,但是取暖费房主没有收据,但是她说她已经交过了。

今年取暖到了,供热站说前房主从02年冬天到08年冬天都没有缴纳取暖费,由于前房主不给供热站的人开门,也一直没能给停,让我补交。

想咨询一下专家:第一,我是否可以起诉前房主,因为合同规定如果房产交付,有任何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二,供热站7年没有追到供热费,是否也存在一些责任?

咨询者:lindazha...天津
[咨询时间:2009-11-0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08 16:13
刘家人
1 。交付以前的债权债务均有原房主负责。
2 。你可以起诉原房主。
3 。聘请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1-08 16:54
您好,既然你们双方已经约定买房前的债权债务由原房主承担,您不必主动起诉原房主,没交供暖费是原房主和供热站之间的债务。如果供热站起诉的话,他也应该起诉原房主或者其单位。
至于供热单位的责任,除非其明显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房主或其单位应当缴纳所欠供暖费,或者双方调解。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08 17:41
魏国鹏
前房主对你存在欺诈行为,属于违约,你可以起诉前房主要求履行缴纳取暖费的义务。供热站无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11-08 17:58
赵井燕
你可以起诉原房主,要求其承担欠缴的采暖费,因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原房主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供暖站作为债权人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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