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担保责任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4448什么是编号?

担保责任

给人担保,有两个人担保人,当初签字时候约定这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未在借条中写明。

现在在借款人还在,并承诺还款的情况下,债主想担保人要求还款,因为另外一个人担保人没固定职业,现在债主一直叫讨债公司人来这边要钱。

而且据说借款数额并未达到借条的数额。而且据说借款数额并未达到借条的数额请问这边要不要负担责任,要怎么负担?债主要讨债公司来,这边能有什么法律手段阻止?债主不通过法院,这边能怎么办?

补充说明:
借款金额并没有足额借款(根据借条总金额来说),那借条也有效吗?而且这边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去偿还借条中的借款金额。也要认定为连带责任吗?那在借款人承诺还款的前提下,可以不理会还款要求吗?那要是债主单方面认定借款人无偿还能力就可以来找担保人吗?如果担保人这边由于各种原因已经资不抵债了,担保责任还要继续承担吗?如果法院要判决,子女(子女已结婚)的资产会不会也计算在担保人资产当中?
咨询者:fa109069浙江
[咨询时间:2009-11-0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08 12:57
苏村野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借款人明确表示愿意还款,你的担保责任是连带责任,应是在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形下承担;你可报警(在讨债公司来时),通过法院解决为宜。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08 13:14
魏国鹏
借款的数额没有达到借条的数额,属于借款由欺诈,你可以拒绝还款。
现在借款人同意还款,债主无权向你要钱,讨债公司来的话,你可以报警解决,排除妨碍。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09-11-08 13:35
赵红燕
你好!
根据法律规定,讨债公司属于非法机构,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另外,根据你所承担的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在债权人没有起诉债务人的情况下,是不能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除非经过法院执行,债务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连带保证则可直接要求你承担责任。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08 16:30
刘家人
1 。讨债公司违法,你可以报警。
2 。你是连带责任,
3 。主债务人不能偿还时,担保人连带偿还。
4 。主债务人愿意偿还的,应该由其偿还。
5 。如果有欺诈行为的,你不承担责任。
6 。聘请律师参加。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1-08 18:09
一、要看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在借款人承诺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尚不必承担担保责任。
二、借款以借条所记载数额为准,如果涉嫌敲诈,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提起刑事诉讼。所以,担保人的责任应该以借条为准。
三、对于讨债公司的行为,您可以报警。
四、债主如果认定借款人无还款能力,要有充分证据,否则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可不承担责任。
五、担保人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如果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法院一样可以下判决,只是执行比较困难。当然,不会执行其子女财产,只会执行其个人财产。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