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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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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4305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纠纷!

甲方房子卖给乙方只付了一小部分房款(94年当时房价3.5万元只付了1.5万元),其余大部分房款长达17年未付清(有房屋买卖协议.房产证未过户).现在甲方可以收回房屋吗?

补充说明:
前几天乙方承认欠款,甲方可不可以收回房屋.
咨询者:fa27221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8-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1-08-28 21:34
席公民
可以!因为买卖尚未完成!且情势发生巨大变更.但应该合理退还(即计算一定比例的利息)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
席公民律师于 2011-08-28 21:3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1-08-28 22:04
邹高飞
可以对方长达17年未支付房屋款项为由,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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