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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案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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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3925什么是编号?

此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案共犯

王某的前妻龙某在信用社工作,2003年,王某和龙某与龙某本单位职工张某夫妻一起在外地办厂,龙某与张某采取冒名贷款的方式挪用信用社资金两百万元用于办厂,但王某并不知道龙某是采取冒名贷款的方式借钱,只知道钱是从信用社借出来的。

请问,王某是否成为挪用资金案的共犯。

咨询者:fa271807湖南
[咨询时间:2011-08-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聂成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0624837
积分:4569
]
回答时间:2011-08-27 20:54
聂成涛
如果王某并不知情,那么其应当不构成共犯。
陈瑜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973797388
积分:2979
]
回答时间:2011-08-29 22:51
陈瑜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不能构成成为挪用资金案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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