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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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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3391什么是编号?

捍卫权利

大家好 我姐姐是个很贤惠的有点传统的女人结婚已经十年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最近我姐夫有个北京的网友来上海玩 我姐夫尽地主之谊 我姐姐也很热情的作陪把她当朋友接待 没想到在她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晚上她跟我姐夫发生了关系 我姐夫还在衣服上留有了大量的精液和血渍 在我姐姐逼问下他们承认了有关系 但是接下来的日子我姐姐收到精神打击很大 想不开 这几条已经有点精神恍惚了 我觉得她很冤实实在在为了这个家默默的付出 我姐夫和那个女人这样做实在太过分 错得是他们但是现在是我姐姐在承担这一切痛苦后果我觉得我姐姐受到了很严重的精神伤害 我想咨询下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律法 其中有那个女人跟我姐姐qq上还有手机上有她们发得承认有关系的短息 想问下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们??

咨询者:fa271182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8-26 16:25
向鹏
您好!
不构成刑事犯罪。婚外情的因素只有在离婚时才予以考虑。
宋文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816123978
积分:674
]
回答时间:2011-08-29 11:41
宋文舟
上海多年执业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你好,只有在离婚时候作为参考的依据。
详细咨询可联系宋律师:13816123978 QQ75262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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