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哥和我嫂子是去年打的结婚证,今年我爸爸跟我哥哥买了一套分期付款的房子,首付是我爸爸付的,房子是以我哥哥的名字买的,请问他们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