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我姐姐想咨询万一离婚后,关于房子的分配问题。
2007年结婚前,姐夫出首付的大部分,姐姐出了小部分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产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共同名字。
2010年房子卖掉了。2010年房子卖掉了用卖掉的房款在北京买了一套房,产证上是姐夫的名字。
在湖北老家买了2所小房子,产证是姐姐的名字。
我姐姐想知道在北京的房子和湖北的两个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呢?有点复杂,谢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