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可以签订协议进行明确。
我们现在的婚房是我们双方2008年11月共同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购买,房产合同由夫妻二人共同签署,但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房产总计42.2万人民币!首付22.2万,其中私人借款19万。银行按揭贷款20万,银行按揭手续当时以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在银行办的按揭,双方一起归还按揭。
19万借款还款情况如下:
1. 2010年5月夫妻归还借款4万。
2. 2011年3月夫妻归还借款3万。
3.2011年4月夫妻归还借款5.5万。
剩余借款6.5万暂未还清。
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在新的婚姻法下,这房子算不算一人一半,还是说必须要写份协议约定一人一半再公证下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