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和朋友集资买房,只写对方名字,请问如何保障个人权益?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42212什么是编号?

和朋友集资买房,只写对方名字,请问如何保障个人权益?

由于我有贷款,所以无法写名字,只写朋友名字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协议书的方式保障个人权益?还是要去公证处公证?如果通过协议书形式,需要找公证人么?谢谢。

咨询者:fa269781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孙文雪律师
[地区:山东-滨州市
手机:18366858638
积分:330
]
回答时间:2011-08-22 23:00
孙文雪
房子属于不动产,以在房管局登记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名字作为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保证您的对房子的财产权益,为了避免意外,最好进行公证;但协议并不能保证您对房子的共有权,特别是不能保障您对房子的处分权,即您朋友从法律上讲仍具有单方处分(出售)房子的权利,您只可以根据协议获取相应的售房款。
李玉珠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5800616569
积分:1568
]
回答时间:2011-08-23 16:08
李玉珠
可以通过协议书保障个人权益。协议书不一定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